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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三周年新闻发布会现场。惠州日报记者杨建业 摄
1月13日上午,惠州新闻发布厅举行2022年开年首场新闻发布会。发布会通报了惠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三年以来的工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牛国栋,党组成员、副局长朱少华、李波、袁红玲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并通过新闻发布会平台向全市退役军人及家属拜早年,向广大关心惠州退役军人工作的朋友们、战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发布会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龙主持。首届“惠州最美退役军人”、“兵支书”博罗县观背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郑国雄、惠城区汝湖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大家谈”活动创办人戴晓可等优秀退役军人代表结合自身工作进行现场交流。
白手起家 平地起楼
搭建起退役军人工作的“四梁八柱”
惠州市是驻军大市、兵员大市、安置大市,现有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8.02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33%。成立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是形势所需、民之所盼。
据介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8年11月28日开始筹备组建、2019年1月14日挂牌成立,7个县(区)局也于同年3月19日至23日相继挂牌成立。市、县、乡镇(街道)分别成立各级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均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市(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切实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全面领导。
截至目前,惠州共建成市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8个,乡镇级退役军人服务站77个,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1325个,且镇级以上的服务站均为一类事业单位。2019年4月22至23日,广东省在惠州组织召开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推进会,总结推广惠州经验。
同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退役军人工作。退役军人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三驾马车”齐头并进、同向发力,搭建起了退役军人工作的“四梁八柱”。
接力传承 守正创新
创建退役军人工作的“惠州标准”
“一直以来,惠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工作,多年来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取得显著成效。”牛国栋表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传承中弘扬、在创新中提质,按照新的更高的标准精心谋划,打造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惠州标准”。
一是鲜明提出“四室一厅”的场所建设标准。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设接待室、荣誉室、党建室、资料室和服务大厅等“四室一厅”,有条件的7个服务中心(站)还设“退役军人俱乐部”,同时,鲜明规范“四室一厅”的基本配置标准。
目前,惠州市县两级服务中心办公场所均在300平方米以上,最大面积600平方米;镇街服务站均在100平方米以上,最大面积600平方米。
二是鲜明规范服务站的经费保障标准。市财政一次性给各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分别拨付10万元和1万元的“升级提质”建设经费,每年补助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各3万元的工作经费。
三是努力推动服务站的人员编制标准。市、县(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考量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数量和工作特点等因素,配备合理足够的人员,并根据服务对象数量变化适时调整,确保“工作有人管、服务有人干、责任有人担、保障不缺位”。
四是规范一套工作标准。按照“一支过硬的工作队伍、一个标准的办公场所、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一组贴心的服务内容、一个便捷的办事平台、一套清晰的工作流程、一个高效的信息系统、一套规范的档案材料、一套完备的保障措施、一套特色的经验做法”的“十个一”标准,全面搞建设、反复抓落实、整体促提高,逐步总结形成新的“惠州标准”。
直面问题 奋楫前行
探索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制度安排”
随着《退役军人保障法》颁布实施,一系列配套政策法规即将出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结合惠州实际,正在推动出台《惠州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惠州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目录清单》和《惠州市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帮扶援助工作的实施细则》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制度,确保退役军人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在移交安置工作方面,惠州构建阳光化移交安置机制,实施量化档案、计分排序、自主选岗等“阳光安置”措施,努力做到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2019年以来,每年都按照省规定的要求时限提前完成安置任务。三年来,惠州安置转业军官371名,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237名,随军家属309名,随调配偶17名,军休干部30名。严格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适老活动,让军休干部老有所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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